院属各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,促进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措施的有效落实,保障学校教学科研正常开展,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。根据《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<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》宣贯工作的通知>》 (桂教办〔2023〕879号 )要求,现将《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》转发,请组织师生开展《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》宣贯工作。
附件:《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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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9月13日